《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工作论证会
2023-10-26
《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工作论证会
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工信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建立水泥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要求和近年水泥产业政策的制修订情况,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在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的统一部署下,水泥产品审查部对原2018版《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工作,并形成了细则讨论稿。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和水泥产品审查部于2023年10月12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组织召开了《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工作论证会。来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和部分省市场监管局主管许可证工作负责同志、部分行业协会和水泥产品检验机构专家、部分水泥生产企业代表等30多人出席了会议。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日昌参加了论证会。
会议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王岩峰主任主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工业品处谭辛鹏处长介绍实施细则修订原则及要求,水泥产品审查部郭利副主任介绍实施细则修订情况,接着各参会领导、专家和企业代表充分发表意见。
最后谭辛鹏处长作会议总结。认为,本次会议代表们所提的意见充分、质量高,希望细则起草单位水泥产品审查部和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行业特点,进一步开展调研,加以充实完善,使新细则真正符合以下要求:
1、发挥细则调节器功能,统筹发展与质量安全的关系;
2、守正创新,适应形势;
3、科学严谨,客观公正;
4、务实可行,容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