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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率团赴贵州省调研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情况

为学习借鉴贵州省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水泥行业协会、重点水泥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7个单位的12位成员,由省工信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李敬斯处长带队,于7月31日至8月2日赴贵州省的贵阳、遵义等地的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开展为期三天的实地考察调研活动。受到了贵州省工信厅、遵义市工信局等主管部门领导,贵州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协会、贵州省水泥协会等组织负责人, 遵义海螺盘江公司、砺锋水泥公司和遵义市欣环垃圾处理公司等企业领导的热情接待。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广东大区总经理、省水泥行业协会会长张量,海螺水泥广东区域常务副主任潘忠虹,广东塔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李红和省水泥行业协会秘书长许日昌参加了本次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拜访了贵州省工信厅,听取了该厅负责人有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情况介绍。先后参观了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遵义市城市生活垃圾示范项目现场,遵义砺锋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利用替代燃料(RDF)和替代原料示范项目现场,遵义市欣环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分选、干化,生产替代燃料(RDF)、替代原料示范项目现场。

目前,贵州省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示范项目实际投入运营的有9个,年处理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约100万吨,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有效地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

  

调研组与贵州省工信厅主管领导座谈交流

   

调研组参观遵义海螺盘江水泥公司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示范项目现场

  

参观遵义砺锋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利用替代燃料(RDF)示范项目现场

  

参观遵义市欣环公司生活垃圾分选示范项目现场

贵州省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试点省,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对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积累了相当宝贵的经验,为我省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的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1、统筹规划。贵州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工作,在规划布局上优先采取焚烧处置垃圾的途径,原则上每县建设一个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在未布点的地区,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和垃圾发电两种方案进行比选。

2、建立长效机制。贵州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示范工作,构建组织协调、责任分工、技术指导、垃圾收运保障、政策激励、市场推进、督促调度等七大机制,积极构建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长效机制体系,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题,实现重点示范项目的长期稳定连续运行。

3、选择生产稳定生产线做示范。为确保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项目长期稳定运行,贵州省选择工艺先进、管理规范、生产稳定的水泥企业,利用先进的CKK技术与RDF技术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示范项目,以稳定的水泥生产线保证对生活垃圾持续稳定处理,既为项目长期、稳定运行创造了条件,同时未新增土地占用、交通道路、供水、供电线路等前期投资,极大的节约了项目投资成本。目前,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企业都与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了合同协议,明确了各方责任,理顺了保障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协同处置设施“建起来、转得动、用得好”。

4、清运体系有效衔接、确保垃圾稳定供应。省住建厅统筹做好垃圾清运体系与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的有效衔接,各地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扩大收集覆盖面,根据垃圾处理项目地理位置特点,从垃圾运输距离、转运成本和垃圾来源稳定等因素综合考虑,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垃圾收集和转运系统,各区域内的环卫部门负责垃圾收运并按规定转运至生活垃圾处置地点,提高收运效率,保障生活垃圾的及时收集、运输和供给,确保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生产线长期稳定运行对垃圾的需求。

5、保障垃圾处理运转经费。工信、环保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的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长期稳定运行。政府采取与项目建设运行单位签订框架协议,市财政、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建立项目处置费用核算、补贴与结算机制,将垃圾处理费纳入财政预算,地方政府每月对处理的垃圾数量进行核对后,按照协议价将垃圾处置费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保障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6、强化示范项目督促调度和环保监测考核。由省工信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部门成立工作督查组,不定期赴示范项目现场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行中的问题。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行单位按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对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连续检测,并向社会公布监测数据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在保证项目稳定运行、水泥产品质量、运行经济效益前提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