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集《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强制性标准意见的函
2016-06-03
关于公开征集《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强制性标准意见的函
来源: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秘书处[2016/05/24]
核心提示:公开征集《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强制性标准意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4]89号),《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强制性标准由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等单位负责起草。2015年8月4日,标准编制组在北京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确定了标准编制大纲。在实地调研及大量数据采集基础上,标准编制组完成了《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2016年3月31日在北京召开的标准编制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上,与会代表针对讨论稿的架构、内容以及限制的确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第二次工作会议后,标准编制组通过补充数据及汇总意见对讨论稿进行了若干修改,形成了《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了解行业意见和建议,确保标准质量及可实施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征求意见稿内容及可操作性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于2016年6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将意见返回至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邮政编码:100831
联系人:张庆欢
联系电话:010-57811202
Email:ccpagjb@ccpa.com.cn
附件1:《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
附件2:征求意见表
《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编制组
2016年5月23日
附件下载:
2、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