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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引导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聚焦企业主要技术装备、关键工序工艺、能源计量管理开展能效诊断,围绕企业优化用能结构、提升用能效率、强化用能管理等方面提出措施建议,推动重点用能行业和领域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促进中小企业改进用能行为。

(一)百家重点企业全面节能诊断。遴选百家具有代表性的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开展全面节能诊断,引导企业依据诊断结果加大节能提效资金投入,开展技术改造和管理提升,打造一批工业节能示范项目和典型案例。

(二)千家中小企业专项节能诊断。遴选千家能源消费量较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为主),开展公益性专项节能诊断,帮助企业评估用能系统和关键设备能效水平、实际运行情况等,改进用能行为,降低能源方面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培育优质节能诊断服务机构。遴选培育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帮助企业落实节能改造措施建议,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

(四)跟踪问效节能诊断成果。加强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跟踪落实,组织相关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对接受诊断服务的企业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实施及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系统评价节能提效技术改造和管理提升效果。

二、工作程序

(一)提出工业节能诊断工作计划。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结合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提出有诊断服务需求且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的重点企业(原则上不超过6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30家,对中央企业中小企业数量不作要求)和对应的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名单,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名单(见附件1、2)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其中,开展中小企业专项节能诊断的机构服务中小企业数量应不少于10家。

(二)确定工业节能诊断重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服务规模质量、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等,确定“百家重点企业全面节能诊断”和“千家中小企业专项节能诊断”任务,发布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一定资金支持。承担任务的服务机构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诊断任务,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诊断报告报送推荐单位,同步报送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推荐单位在任务完成后,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企业反馈等方面对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于2022年底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工作总结报告、节能诊断报告等材料(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工业能效提升对加快产业提质升级、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作用,积极服务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大局,突出重点,精准服务,务求实效,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做深做细做实工作,切实为企业降本增效。

(二)强化过程跟踪。推荐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调度任务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诊断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总结推广能效管理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搭建工业能效合作平台,促进行业、企业间互动,加强工业节能提效政策、标准、技术、模式、案例交流,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做好结果应用。推荐单位要根据节能诊断结果,引导企业持续实施节能提效改造。结合“节能服务进企业”等活动,推广一批技术装备和管理措施。对根据节能诊断建议实施节能提效改造的企业,在有关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

侯显达 010-68205341(传真)  

阳紫微 010-68205354

 

电子邮箱:jienengchu@miit.gov.cn

 

附件:

1.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企业名单.wps

2.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名单.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