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泥行业协会会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水泥行业协会章程》第十九条规定:

 

第十九条  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60000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8000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0元;

(四)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