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评价的公示
2021-04-12
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评价的公示
根据《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 328-2014、《〈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广东省实施细则》DBJ/T15-117-2016和《关于开展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评价工作的通知》(粤混协〔2018〕16号)的要求及绿色生产达标评价的工作程序,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组织评价专家组对惠州市兴恒业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评价,经审定评价结果如下:
企业名称 | 现场评价结果 |
惠州市兴恒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 三星级 |
惠州市惠阳区粤塔混凝土有限公司 | 三星级 |
惠东县中盛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三星级 |
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2日~4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函请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8号415收,邮编:510053,电子邮箱:178343690@qq.com。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
2021年4月12日
(联系人:毛山红,联系电话:020-8666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