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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推行预拌砂浆

深圳市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推行预拌砂浆

 

深圳市是全国最早实施散装水泥的城市之一,到2011年底,全市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到100%,水泥散装率达到68%,一直保持全国领先位置。

2009年9月,深圳市政府发布了第212号政府令《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限期禁止在工地现场搅拌砂浆,采用专门工厂供应的预拌砂浆(包括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下同)。该规定从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有两年半时间,而预拌砂浆的实际推广情况却不容乐观。为此,深圳市市住建局于2012年6月25日下午专门召开了由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以及预拌砂浆生产和施工单位等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如何加强市场监管、大力推行预拌砂浆的问题。会议由深圳市住建局节能处祖黎虹副处长主持,市住建局李荣强局长,段衡金副局长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深圳市自212号政府令发布以来,相关的预拌砂浆生产和应用规范以及施工工艺标准也相继颁布和实施。目前,全市有25家预拌砂浆企业取得了预拌砂浆生产资格,产能已经达到1000万m,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条件已经成熟。但是由于传统施工方法和从业人员理念的局限,施工工地砂浆用量零散,施工时间不集中,个别砂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不稳定,管理部门监督处罚力度不够等,是造成深圳市目前预拌砂浆使用率不高的原因。对此, 段衡金副局长指出,使用预拌砂浆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意义十分重大。要针对供需双方的特殊性,建立起适合现场环境的合作模式,完善系统管理,形成良性发展的市场体系。

    最后,李荣强局长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指出了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劳动力成本的提高,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构件是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建筑行业各方必须接受的事实。同时提出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达到多方共赢的合作体系。一是政府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执法,形成合力, 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查处并打击现场搅拌。不断建设社会主义诚信体系和市场秩序,维护企业的正当利益。二是建筑施工企业要以积极开放的心态接受新鲜事物,国有大型企业要起到带头作用,通过批量化生产和精细化管理降低成本,不仅算经济账而且要更多的算社会效益账。三是加强宣传,建立示范项目,聘请有关专家对示范项目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优化程序和作业流程,让业主和施工单位享受到使用预拌砂浆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社会的认可度。四是政府、企业和协会共同努力,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定适合我市实际情况行之有效的发展模式,推动预拌砂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李存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