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泥行业2013年碳排放配额评估报告
2014-04-03
广东省水泥行业2013年碳排放配额评估报告
一、广东省水泥生产状况
(一)生产规模
到2013年12月底止,全省共有水泥生产企业180家(含粉磨站),水泥生产能力约15000万吨;目前,全省共有全省共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76家(有两家未列入统计),熟料生产能力8454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44家(集团28个),66条生产线,熟料生产能力7950万吨,占熟料总生产能力的94.04%;立窑生产企业23家,熟料生产能力405万吨,占4.79%。水泥粉磨站105家,水泥粉磨设计能力9350万吨。
(二)主要产品产量
1、按照统计口径,2013年,全省水泥产量13395万吨,比2012年同期增长17.1%居全国前五位;熟料产量7099万吨,同比增长3.9%居全国第六位,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的产量6363万吨,占全省熟料总产量的89.6%。
2、据协会统计,2013年广东本省实际熟料产量8000(初步统计8165)万吨,实际水泥产量11087万吨。省外购入熟料1150万吨生产的水泥1917万吨。累计本省生产的水泥量13004万吨。
(三)产能发挥情况
根据对全省31家首批重点控排企业的调查统计分析。31家水泥企业中,完整生产线28家,熟料厂3家,核准文件熟料产能6531万吨,占全省水泥熟料总产能的77.25%,占全省首批控排企业水泥熟料总产能的86.31%。2013年实际熟料产量7278万吨,占全省熟料总产量的89.14%,比2012年增长17.86%。实际熟料产量是核准文件产能的111.44%,
表一 2010-2013年各年水泥熟料产能、产量变化情况表
年份 | 熟料产能(万吨) | 熟料产量(万吨) | 熟料产能利用率(%) | 水泥产量(万吨) | 淘汰产能(万吨) | 新投产产能(万吨) | 备注 |
2010 | 9496 | 8301 | 87.42 | 11551 | 1106 | 869 | |
2011 | 9637 | 8497 | 88.17 | 12735 | 227 | 419 | |
2012 | 9272 | 7655 | 82.56 | 11861 | 1281 | 558 | |
2013 | 8454 | 8165 | 96.58 | 13395 | 1547 | 713 | 首批控排企业中淘汰了187万吨 |
二、市场消费情况
据协会统计,2013年广东水泥消费量约为14300万吨。其中:广东本省熟料实际生产水泥11087万吨,省外购入熟料生产水泥1917万吨,省外输入水泥1400万吨,广东输出水泥50万吨。
三、在建项目情况
目前我省已核准在建的水泥项目有5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新增熟料产能698万吨。
表二 已核准在建,计划于2014年后投产的新型干法窑
序号 | 企业名称 | 窑型及规格 | 年生产能力 (万吨熟料) |
1. | 怀集志威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4500 | 140 |
2. | 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 | 2×4500 | 279 |
3. | 英德市仁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2×4500 | 279 |
4. | 小计 | 5 | 698 |
四、能源消耗现状和碳排放总体形势
(一)能源消耗量
1、近年来我省水泥工业各种能源的消耗量每年约需1000万吨标准煤。
2、行业总体能耗水平。
通过对参与2013年能效对标的28家重点水泥企业进行统计分析,日产2000吨(含)以上预分解旋窑水泥生产线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平均为111.75Kgce/t,接近国内先进水平(110 Kgce/t),同比下降1.5%。可比水泥综合能耗平均为93.34kgce/t,同比下降0.07%。
(二)碳排放量评估
从表一计算得出,2010-2012年各年熟料实际产量平均8151万吨,与2013年实际熟料产量相当,而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变化不大,因此:
1、全行业2013年能源消耗量没有太大变化,由燃料产生的碳排放量不会有太多增加;
2、全行业原料中无机碳酸盐煅烧产生碳排放量与2010-2012年的平均数基本持平;
3、但对主要控排企业而言,2013年的熟料产量普遍增加。根据对全省首批控排水泥企业中31家重点水泥企业的调查统计分析,其2013年熟料产量比2012年增长17.86%,碳排放量也相应增加。
(三)2014年碳排放量预测
由于2014年将有3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陆续投产,产能约650万吨。本年度继续淘汰落后熟料生产能力405万吨。到2014年底止,全省熟料总生产能力预计达8700万吨。如果熟料产能利用率按95%计,熟料产量约8260万吨,同比增长1.2%左右,碳排放量也有所增加。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宣传不够,控排企业对碳交易的相关制度认识不足。
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以来,水泥企业一直认为对于新上水泥项目才进行碳排放权交易,控排企业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完善后才开始实施。所以自2013年12月开始上线交易以来,不少企业处于观望状态,企业参与交易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抵触心理,影响了交易进度和效果。
2、碳排放权配额核算方法欠科学。
碳排放量计算方法研究滞后,《广东省水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尚未发布实施。水泥企业碳排放权配额核算方法缺乏科学依据。同时,由于2012年前我省落后水泥的产能存量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且2010年以来不断有新的生产线陆续投产,控排企业的熟料产能利用率得不到正常发挥,以2010-2012年三年的熟料平均产量为基数核算2013年配额,与控排企业的实际生产状况偏差较大,企业普遍反映配额不足。相同工艺、规模和生产条件的企业之间配额可比性也较差。
3、碳交易价格偏高,企业还需承但碳交易服务费、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费等配套费用,企业负担过重。
(二)碳排放权配额的分配方法建议
为科学核定碳排放权配额,经广东省水泥行业碳排放配额技术评估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对我省水泥行业碳排放权配额的分配方法建议如下:
1、鉴于我省是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份,水泥行业又是试点行业,为提高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积极性,有关部门应给予先行先试的行业和企业,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包括配额分配、有偿配额价格、交易时限等方面给予宽松或优惠政策。
2、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下列方法分配2014年配额:
按照2011-2013年企业上报的实际熟料或水泥产量的平均值折算碳量作为基数,再乘以年度下降系数后作为配额下放。
3、非正常生产或新投产的企业,参照全省正常生产企业的相同工艺、相同规模碳量的平均值作为基数,再乘以年度下降系数后作为配额下放。
4、尽快出台碳交易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支持控排企业的低碳技术改造。
5、协同处置废弃物所发生的CO2要单列考虑。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支持利用现有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产业废弃物,进一步完善费用结算机制,协同处置生产线数量比重不低于10%。”水泥企业协同处置项目越来越多,有些协同处置项目对于控排企业内部而言有可能会增加碳排放。所以应将协同处置废弃物所发生的CO2单列考虑。
6、由于粉磨站的碳排放量有限,建议粉磨站作为碳排放报告企业,不应作为控排企业。
7、为便于掌握行业的排放情况,有关部门应将碳交易的动态情况知会各技术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