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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泥行业2013年碳排放配额评估报告

广东省水泥行业2013年碳排放配额评估报告

 

一、广东省水泥生产状况

(一)生产规模

到2013年12月底止,全省共有水泥生产企业180家(含粉磨站),水泥生产能力约15000万吨;目前,全省共有全省共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76家(有两家未列入统计),熟料生产能力8454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44家(集团28个),66条生产线,熟料生产能力7950万吨,占熟料总生产能力的94.04%;立窑生产企业23家,熟料生产能力405万吨,占4.79%。水泥粉磨站105家,水泥粉磨设计能力9350万吨。

(二)主要产品产量

1、按照统计口径,2013年,全省水泥产量13395万吨,比2012年同期增长17.1%居全国前五位;熟料产量7099万吨,同比增长3.9%居全国第六位,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的产量6363万吨,占全省熟料总产量的89.6%。

2、据协会统计,2013年广东本省实际熟料产量8000(初步统计8165)万吨,实际水泥产量11087万吨。省外购入熟料1150万吨生产的水泥1917万吨。累计本省生产的水泥量13004万吨。

(三)产能发挥情况

根据对全省31家首批重点控排企业的调查统计分析。31家水泥企业中,完整生产线28家,熟料厂3家,核准文件熟料产能6531万吨,占全省水泥熟料总产能的77.25%,占全省首批控排企业水泥熟料总产能的86.31%。2013年实际熟料产量7278万吨,占全省熟料总产量的89.14%,比2012年增长17.86%。实际熟料产量是核准文件产能的111.44%,

表一             2010-2013年各年水泥熟料产能、产量变化情况表

年份

熟料产能(万吨)

熟料产量(万吨)

熟料产能利用率(%)

水泥产量(万吨)

淘汰产能(万吨)

新投产产能(万吨)

备注

2010

9496

8301

87.42

11551

1106

869


2011

9637

8497

88.17

12735

227

419


2012

9272

7655

82.56

11861

1281

558


2013

8454

8165

96.58

13395

1547

713

首批控排企业中淘汰了187万吨

 

二、市场消费情况

 据协会统计,2013年广东水泥消费量约为14300万吨。其中:广东本省熟料实际生产水泥11087万吨,省外购入熟料生产水泥1917万吨,省外输入水泥1400万吨,广东输出水泥50万吨。

三、在建项目情况

目前我省已核准在建的水泥项目有5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新增熟料产能698万吨。

表二          已核准在建,计划于2014年后投产的新型干法

序号

企业名称

窑型及规格

年生产能力

(万吨熟料)

1.    

怀集志威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4500

140

2.    

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

2×4500

279

3.    

英德市仁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2×4500

279

4.    

小计

5

698

 

四、能源消耗现状和碳排放总体形势

(一)能源消耗量

 1、近年来我省水泥工业各种能源的消耗量每年约需1000万吨标准煤。

2、行业总体能耗水平。

通过对参与2013年能效对标的28家重点水泥企业进行统计分析,日产2000吨(含)以上预分解旋窑水泥生产线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平均为111.75Kgce/t,接近国内先进水平(110 Kgce/t),同比下降1.5%。可比水泥综合能耗平均为93.34kgce/t,同比下降0.07%

(二)碳排放量评估

从表一计算得出,2010-2012年各年熟料实际产量平均8151万吨,与2013年实际熟料产量相当,而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变化不大,因此:

1、全行业2013年能源消耗量没有太大变化,由燃料产生的碳排放量不会有太多增加;

2、全行业原料中无机碳酸盐煅烧产生碳排放量与2010-2012年的平均数基本持平;

3、但对主要控排企业而言,2013年的熟料产量普遍增加。根据对全省首批控排水泥企业中31家重点水泥企业的调查统计分析,其2013年熟料产量比2012年增长17.86%,碳排放量也相应增加

(三)2014年碳排放量预测

由于2014年将有3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陆续投产,产能约650万吨。本年度继续淘汰落后熟料生产能力405万吨。到2014年底止,全省熟料总生产能力预计达8700万吨。如果熟料产能利用率按95%计,熟料产量约8260万吨,同比增长1.2%左右,碳排放量也有所增加。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宣传不够,控排企业对碳交易的相关制度认识不足。

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以来,水泥企业一直认为对于新上水泥项目才进行碳排放权交易,控排企业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完善后才开始实施。所以自2013年12月开始上线交易以来,不少企业处于观望状态,企业参与交易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抵触心理,影响了交易进度和效果。

2排放核算方法欠科学。

排放量计算方法研究滞后,《广东省水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尚未发布实施。水泥企业排放核算方法缺乏科学依据。同时,由于2012年前我省落后水泥的产能存量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且2010年以来不断有新的生产线陆续投产,控排企业的熟料产能利用率得不到正常发挥,以2010-2012年三年的熟料平均产量为基数核算2013年配额,与控排企业的实际生产状况偏差较大,企业普遍反映配额不足。相同工艺、规模和生产条件的企业之间配额可比性也较差。

3碳交易价格偏高,企业还需承但碳交易服务费、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费等配套费用企业负担过重。

(二)碳排放权配额的分配方法建议

为科学核定碳排放权配额,经广东省水泥行业碳排放配额技术评估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对我省水泥行业碳排放权配额的分配方法建议如下:

1、鉴于我省是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份,水泥行业又是试点行业,为提高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积极性,有关部门应给予先行先试的行业和企业,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包括配额分配、有偿配额价格、交易时限等方面给予宽松或优惠政策。

2、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下列方法分配2014年配额:

按照2011-2013年企业上报的实际熟料或水泥产量的平均值折算碳量作为基数,再乘以年度下降系数后作为配额下放。

3、非正常生产或新投产的企业,参照全省正常生产企业的相同工艺、相同规模碳量的平均值作为基数,再乘以年度下降系数后作为配额下放。

4、尽快出台碳交易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支持控排企业的低碳技术改造。

5、协同处置废弃物所发生的CO2要单列考虑。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支持利用现有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产业废弃物,进一步完善费用结算机制,协同处置生产线数量比重不低于10%。”水泥企业协同处置项目越来越多,有些协同处置项目对于控排企业内部而言有可能会增加碳排放。所以应将协同处置废弃物所发生的CO2单列考虑。

6、由于粉磨站的碳排放量有限,建议粉磨站作为碳排放报告企业,不应作为控排企业。

7、为便于掌握行业的排放情况,有关部门应将碳交易的动态情况知会各技术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