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省水泥企业负责人阶梯电价政策宣贯会的通知
2016-03-07
关于举办广东省水泥企业负责人阶梯电价政策宣贯会的通知
各水泥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的要求,水泥企业用电将实行阶梯电价。为使各水泥企业准确领会政策内容,及时做好相关准备,省节能监察中心和省水泥行业协会决定联合于2016年3月在广州举办“广东省水泥企业负责人阶梯电价政策宣贯班”,具体通知见附件。
附件:阶梯电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