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第二期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培训班的通知
2011-10-09
关于举办第二期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培训班的通知
粤水协〔2011〕36号
各水泥企业:
遵照《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国家工信部工原〔2010〕第129号公告)和《关于贯彻实施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通知》(粤经信材料〔2011〕406号)的要求,我省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工作即将展开。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委托,由我会负责组织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任职资格培训并发证。由于部分企业因故未派员参加第一期培训,为使全省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均能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应企业要求,我会决定于近日举办第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初定10月20日左右,时间一天。
二、培训地点:在广州举办,具体地点待定。
三、证书发放:参加化验室主任培训并考试合格者,由省水泥行业协会统一颁发广东省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任职资格证书,证书在全省范围内适用。
四、参加人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副主任。
五、费用:
(一)培训费用800元/人(包括场租、资料、考务、证书、建档和就餐等费用);
(二)培训班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六、说明:
(一)请参加人员自备2张近期大1寸免冠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备办证需要;另自备功能齐全的计算器,供考试用。
(二)为便于建档管理,请参会人员填写化验室主任登记表,报到时交会务组。表格请登陆“广东水泥与混凝土”网站http://www.gdc-c.com/下载。
(三)拟参加培训人员请认真填写回执(见附件1)于10月15日前传真至协会。
联系人:许日昌 13609091830 陈跃勋 13509867308。
电话:020-36237685 86695011(兼传真)。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下载:第二期培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