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3.14”深圳海砂事件专家座谈会的意见
2013-03-25
关于“3.14”深圳海砂事件专家座谈会的意见
粤混协〔2013〕09号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央视财经《第一时间》报道的“‘3.14’深圳海砂事件”已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目前广东的淡水河砂供应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沿海区域淡水砂资源越来越少,供需矛盾突出,成本越来越高,随着建筑市场不断发展,用砂供求失衡,引发了深圳“3.14”海砂事件。如何解决建筑市场用砂问题,是当前行业需认真研究和思考的问题。省混凝土行业协会极为关注事态发展,从维护行业利益和社会责任感角度,于3月18日上午组织资深行业专家倪清高工、广州大学彭春元副研究员、广州穗业集团余斌总工、广州超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关沃康总工、广州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唐兵总工等专家在协会召开了建筑用砂专题座谈会,邀请了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领导莅会指导,同时征询了华南理工大学樊粤明教授、吴笑梅副教授、广州石井力展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陈光高工的意见。与会专家针对广东预拌混凝土行业实际生产情况,以社会责任为己任,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前提,从维护行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各抒己见,探讨分析,最后形成共识。现将行业专家意见综合如下,据此已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题报告,请各企业务必重视,切实抓好质量安全,千万不能有类似事件发生。
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以“3.14”事件为鉴,切实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严格原材料采购制度,加强进厂原材料的检测,严禁使用未经处理和氯离子超标海砂等原材料,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混凝土使用未经清洗海砂存在氯离子影响混凝土的耐久性和结构工程质量无可非议,是众多的科学实验和历史所证明的事实,应加大监管查处力度。
三、在天然河砂资源匮乏情况下,为满足建筑工程用砂需求,经淡化处理达标后的海砂可以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
四、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原材料(含淡化海砂、河砂、粉煤灰等各种掺合料、外加剂等)的监管,从生产源头杜绝未经淡化处理的海砂进入混凝土市场,从混凝土质量安全角度,加大对混凝土企业使用未经淡化处理海砂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五、为解决广东建筑市场用砂矛盾,加快制订海砂淡化处理工艺、技术、检测、使用等方面相应规程、规划,定点生产,不能随处设点加工,更严禁未达到淡化要求的海砂流入建筑市场。建议海砂淡化生产企业纳入备案管理。
六、面对自然资源逐日贫乏,建筑用砂量逐日增大矛盾,建议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制订广东省建筑用砂指导意见(或规划),指明解决用砂的途径。建议建筑用砂分两步走:
1、近期以合法开采使用天然砂为主,辅以机制砂、淡化海砂、混合砂(淡化海砂与天然河砂、机制砂混合搭配使用)。
2、中长期以机制砂、淡化海砂为主,辅以天然河砂和混合砂。
七、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从政府层面应即时着手大力宣传、推广、扶持广东省人工砂的开发和使用,缓解建筑用砂供求矛盾。
八、鉴于上述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建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行业组织配合着手进行一次较切合实际的“广东省建筑用砂市场调研”,并编制专题报告。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