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全省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2013-11-06
关于开展全省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粤水协[2013]30号
各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及相关人员: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和省经信委《关于贯彻实施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通知》(粤经信材料〔2011〕406号)中提出“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必须参加专门培训和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并保持每两年内接受8小时以上继续教育培训”的要求。协会定于2013年12月5-7日在湛江市海滨宾馆举办全省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继续教育培训(与2013年协会联合年会并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新修订的《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介绍
(二)水泥企业化验室合格证管理的相关要求
(三)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修订内容和水泥中六价铬试验方法限量强制性标准内容介绍以及应对措施
(四)水泥熟料和辅助性胶凝材料优化匹配理论和技术
(五)助磨剂作用效果的评价方法
二、培训对象
全省各水泥企业在岗化验室主任和拟申请化验室主任资格的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时间、地点:12月5日全天报到,12月6日培训和参观;地点为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中2号湛江海滨宾馆(荣基国际广场旁、详见交通路线)。联系人金小姐,联系电话:0759-2286888-1915 13822589000。
(二)请各化验室主任务必带上化验室主任资格证报到时交会务组,以便审核登记。
(三)培训费每人1000元(含资料费、讲课费、年会会务费、会期餐费等),报到时交会务组。
(四)学员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宿费标准双人间318元/间•天,商务双人房428元/间•天)。
由于酒店住房需预定,请各位主任务必于11月25日前将回执传真或发邮件回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20-86664894,86662071(传真)。
邮 箱:gdpca@163.com
联系人:许日昌13609091830 陈跃勋13509867308 唐宁18665594922
2013年11月5日